倒计时,距离淄博市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2021年下半年申报截止还有5天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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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会员朋友们: 2020年12月,淄博市总工会立足于群众所急、党政所需、工会所能,聚焦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、最操心、最忧虑的实际问题,重点围绕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,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号召,印发了《淄博市总工会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保障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工作,旨在有效缓解我市职工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,提升广大职工会员的幸福感、获得感,让广大职工会员切实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、以及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。 根据该办法,凡淄博市建立工会组织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会会员,会员本人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,一年内医药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(额)保险报销后,再扣除商业保险报销以及各类赔偿补偿(有相关规定的除外)、社会救助后,实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总额超过2(含)万元的,经审核通过后,可享受最高1万的救助。今年上半年,全市共有128名在职工会会员申报了大病救助,经审核,符合救助条件的102人,救助金额53.2万元,已通过各区县总工会、市职工服务中心发放到申请人手中。 2021年已经接近尾声,请广大会员朋友相互转告,让更多的会员知晓这项惠民利民的政策;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尽快进行申报,此次申报提供的资料为2021年11月24日前溯一年的相关医疗支出(2021年上半年已享受过救助的会员不再此次救助范围内),逾期未申报的,本年度将不再办理,转入2022年上半年办理。为了方便广大会员申报,我们已经开通了线上、线下两个渠道,大家既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组织进行申报,也可以登录爱工惠APP进行网上申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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